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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罐自动灭火 灭火装置使用简单维护省心
2020/5/26 12:06:55
烟雾自动灭火技术自推广应用以来、己有五起扑灭油罐初起火灾的成功案例,到目前为止全国己运行装置五千多台套,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缺水少电及偏远地区的四、五级石油库采用烟雾灭火设施时,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、立式油罐不应多于5个,且甲类和乙A类油品储罐单罐容量不应大于700m3,乙B和丙类油品储罐单罐容量不应大于2000m3。
2 、当1座油罐安装多个发烟器时,发烟器必须联动,且宜对称布置。
3 、烟雾灭火的药剂强度及安装方式,应符合有关产品的使用要求和规定。
4 、药剂损失系数应为1.1~1.2。
石油库内的集中控制室、变配电间、电缆夹层等场所采用气溶胶灭火装置时,气溶胶喷放出口温度不得大于80℃。
油库应设消防设备及值班室,单罐容量在2000m3及以下的有关消防设备宜采用烟雾自动灭火装置;单罐容量大于2000m3的油罐宜采用空气泡沫消防设备;60m3及以下的卧式油罐宜采用移动式灭火装置。
定义:灭火装置是灭火产品的另一种说法,现今人们对灭火产品的称号除了‘灭火装置’外,还有:灭火器材、灭火系统、灭火设备、灭火器、灭剂、灭火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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